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开展拆迁活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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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开展拆迁活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截至当下,未出台任何关于拆迁许可的明确规定。
,倘若拆迁环节中,工作人员表现出非法滥用职权的行为,将遭到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
具体而言,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三十条明文规定,如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下设的房屋征收部门在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时发生未能依照本条例所规定义务履责、滥用职权、严重失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其上级人民政府或同级人民政府应勒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
若因此而导致损失产生,需依法自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于对此责任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承担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有权依法进行纪律处分;
极特殊情况下,若构成犯罪,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地下设的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义务,以及在违反这些义务后应当受到的惩罚措施。